罗湖困难居民罹患重疾最高补助12万额度全国最高
罗湖困难居民罹患重疾最高补助12万 额度全国最高
昨日上午,罗湖区改革办、罗湖区民政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罗湖将在全市率先推出《罗湖区困难群众疾病救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救助办法》)。
昨日上午,罗湖区改革办、罗湖区民政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罗湖将在全市率先推出《罗湖区困难群众疾病救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救助办法》)。《救助办法》将一年最高救助额度从原来的1.2万提高到12万,为全国最高;符合条件的非户籍低收入重疾家庭,也可获最高12万元的救助,此举开创了深圳甚至全国范围内对非户籍低收入家庭重特大疾病救助的力度。
亮点1
惠及非户籍居民
新出台的《救助办法》直面现实,勇于创新。首先,《救助办法》将户籍居民疾病救助对象的范围由低保、“低边”等低收入家庭,扩展到其他困难人员,即月人均收入低于930元的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于1808元的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困难家庭,重大疾病的困难户籍居民救助面扩大了94%。
同时,增加了对非户籍低收入居民因病致贫的关注,将在罗湖办理了居住证,同时连续缴交三年以上社保并工作三年以上的重疾非户籍常住低收入家庭纳入疾病救助的范围,使那些为罗湖的发展建设的外来常住居民也能享受到政府的救助。
亮点2
点大幅提高
救助额度
《救助办法》规定,孤儿、城镇“三无”老人及特困供养人员自费部分医疗费用100%给予救助;低保户自付部分医疗费用按80%的比例进行救助;低保边缘户自付部分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救助;其他困难户和非户籍低收入居民自付部分医疗费用按50%救助。疾病救助总额每人全年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12万元。
与《深圳市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相对比,原来申请医疗救助最高额6000元,一年最多申请两次,一年最高1.2万元。现在可多次申请,最高救助额度为12万元。这一标准在全国也是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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